安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后逃匿,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共计250900元,数额较大。
我所接受委托后,及时会见,了解案件信息后,协助其办理了取保候审。
案件进展过程中及时与检察院提交我方代理思路
庭前及庭审过程中,及时向法院沟通我们的代理意见。
最终,被告人安某某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宣告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。
案件完结后,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。